年会,是企业对员工一年辛勤工作的犒劳,也是回顾成绩、展望未来的时刻。通常,年会现场气氛热烈,员工们会享受美食与酒水。然而,一旦发生员工因饮酒过量而伤亡的情况,就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下面,我们将分析在此种情形下各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
员工自身之责
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理应清晰认知并有效控制自身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在年会饮酒的特定情境下,倘若不存在外部强制因素,员工自行选择过度饮酒并导致伤亡,那么其自身需对这一结果负责。从法律层面来看,个人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的保护负有首要且根本性的义务。
在实际案例中,不乏员工明知自身患有特定疾病,且医嘱严禁饮酒,却依然在年会中大量饮酒,最终致使病情急剧恶化甚至不幸离世。在此类情况下,由于员工自身的故意行为,其应承担责任。实际上,即便存在同桌劝酒的情形,只要员工自身具备足够的自我约束能力,坚守不饮或适量饮酒的原则,悲剧往往是能够避免的。例如,有些员工以备孕、遵医嘱服药等合理理由坚决拒绝劝酒,从而切实保障了自身安全。
二
同桌同事的责任
No.1
劝酒行为引发的责任
1、强迫性劝酒的责任认定
强迫性劝酒行为严重侵犯了员工的自主选择权利和人身安全权益。当同桌同事采用诸如“不喝此杯酒,项目参与免谈”之类带有威胁性的言辞,或者以“你喝一瓶,我送你一部手机”等打赌方式,强迫员工违背自身意愿过量饮酒,并最终造成伤亡后果时,劝酒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一责任判定依据侵权责任的基本原理,即劝酒者的不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且明显的因果关联,其存在过错。
2、未尽救助义务的责任界定
在共同饮酒这一特殊社交场景下,依据公序良俗以及部分地区司法实践所认可的“注意义务”原则,同桌同事在察觉有人醉酒且出现身体不适症状时,有责任采取合理的救助措施。例如,当员工醉酒后出现呕吐、昏迷等紧急状况,若同桌同事未能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也未通知公司管理人员或醉酒者家属,从而延误救治时机,便可能因未履行救助义务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种责任并非无端强加,而是源于共同饮酒行为所衍生的附随义务,其核心目的在于保障参与者的生命安全。
No.2
无过错则无需担责的情形
倘若同桌同事在整个饮酒过程中,既未实施任何劝酒行为,又能在员工饮酒时适时提醒适量原则,并且在员工醉酒后积极履行救助义务,如迅速联系公司相关人员并准确描述醉酒员工的状况、果断拨打急救电话且在等待救援期间采取诸如将醉酒者侧卧以防窒息等必要措施,或者亲自护送醉酒员工安全到家并交接给家属。依据侵权责任中 “无过错即无责任” 的基本原则,此类同桌同事无需对员工的伤亡承担责任。
三
公司的责任
No.1
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司作为年会的组织者,既然为员工提供了饮酒环境与条件,便在年会期间对员工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保障责任。
公司有责任对年会现场饮酒情况实施有效管理。例如,可安排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身着醒目标识服装,在宴会现场定时巡查。一旦发现员工饮酒过量,工作人员应立即上前劝阻,引导其停止饮酒,并提供蜂蜜水、果汁等醒酒饮品。同时,应为过量饮酒的员工安排安静、舒适的休息区域,并密切观察其身体状况。若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安全保障义务,对员工饮酒过量情况听之任之,最终导致员工因饮酒伤亡,那么公司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No.2
特殊情况的注意义务
若公司通过员工健康档案、定期体检报告或是员工主动申报等途径,知晓部分员工存在不适宜饮酒的特殊健康状况,如严重的肝脏疾病、心血管疾病等,在年会期间就必须对这些员工给予特殊关注。
在年会筹备阶段,建议公司通过一对一沟通方式,向此类员工详细阐释饮酒对其健康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并明确建议其避免饮酒。同时,在年会晚宴现场,应在相关餐桌上摆放显著的“此员工不宜饮酒”标识牌,提醒服务人员和其他同事切勿向其提供酒水。倘若公司明知员工存在特殊健康问题,却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放任员工在年会上饮酒,最终导致员工伤亡,公司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是因为公司作为活动组织者,有义务充分考量每一位员工的特殊需求,全力保障员工在活动期间的生命健康安全。
四
预防悲剧的措施
No.1
公司层面的预防策略
公司在筹备年会时,应制定严格的饮酒规定,明确饮酒的适度标准,并通过内部通知、会议等形式向全体员工传达。同时,需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一旦发现员工饮酒过量,立即予以制止。此外,在年会筹备过程中,应全面梳理员工健康信息,对于不宜饮酒的员工,可通过一对一沟通或在座位安排上进行特殊处理,防止其过量饮酒。
No.2
员工个人的防范要点
员工自身应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准确了解自己的酒量。在年会上保持理性,切不可因现场气氛热烈或碍于情面而过度饮酒。可提前设定饮酒上限,并告知身边同事协助监督自己。
No.3
同事之间的互助义务
同桌同事应摒弃强迫性劝酒行为。一旦发现有同事饮酒过量,应及时通知公司相关人员或拨打急救电话,确保醉酒同事能及时得到救治。
总之,员工年会饮酒过量伤亡事件涉及多方责任,唯有各方清晰明确并切实履行自身义务,才能有效规避此类悲剧的发生。期望通过本文,能使大家对这一问题形成更为精准、深入的认识,在今后的各类聚会活动中,始终将安全置于首位,实现文明饮酒、平安相聚。
余迪 上海中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 yudi@ilandlaw.com 执业领域:商事争议诉讼与仲裁 公司综合 投融资及并购 金融与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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